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动漫游戏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虚拟现实设备制造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